問題編號:[125867]
問題標題:塑膠工模申請不作價設備手冊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是從事來料加工業務的外資企業,產品100%外銷.其中,用于生產塑膠產品的工模,是由外商無償提供,企業進口使用<約1-5年>,訂單完結后,塑膠工模需退運交還外商.請問:上述塑膠工模是否可向海關申請不作價設備手冊辦理相關進出口業務.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baoguan20100618: 您好,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從來文所述情況看,你司可以申請辦理不作價設備手冊。如該設備屬于《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進口商品目錄》范圍,則應照章征稅進口。具體可查閱《外經貿部、海關總署關于加工貿易進口設備有關問題的通知》(【1998】外經貿政發第383號)、《商務部等關于公布施行<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的令》(商務部令〔2008〕7號)等有關規定。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