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773]
問題標題:國外注冊商標授權與出口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們是做加工出口貿易的公司。現需為一客戶生產國外注冊商標的產品,目前客人方商標注冊處于已注冊通過但仍需廣告擴大知名度階段,即客人說the government has registered our brand,but they also need to advertise our brand for 10 months, so that others know about our brand.我想請問,在這期間,我司是否需客戶提供什么樣的授權文件才可以合法出口商品?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feliciawan917: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實施保護,若你司為該客戶生產該商標的產品,應當查詢該商標是否在中國大陸進行商標注冊及辦理海關知識產權備案,若該商標已注冊及在海關備案,則需該商標持有人的授權或許可方可生產及出口標有該商標的貨物。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