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017]
問題標題:企業名稱變更后如何再進行備案
問題內容:企業已經進行了海關備案,但現已變更了企業的名稱且以前的用戶名已找不到,如何再進行備案信息修改?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7號)相關規定: 報關企業取得變更注冊登記許可后或者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單位名稱、企業性質、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海關注冊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批準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注冊地海關提交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及復印件,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