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692]
問題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比利時王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問題內容:比利時籍人在杭州已注冊企業,想在比利時購買一輛新車 帶到中國使用。在購買新車時,在比利時已交過增值稅,那么按照這個協定,車輛在中國海關進口時,是應該不需要繳納進口增值稅的,若不是,請給予詳解,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你好!車輛在進口時需向海關繳納關稅、消費稅、增值稅。具體稅率請咨詢口岸海關(車輛的進口地海關)。因此車輛即使在比利時已交過增值稅,進口時還是需向海關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