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8870]
問題標題:海關風險擔保金繳納問題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有沒有什么情況下是免交風險擔保金的?我們公司在上海,委托常熟某家公司做來料加工業務,然后在常熟海關交了近兩百萬的風險擔保金,我想問一下,有沒有可能不繳納這個擔保金呢?比如,對于資信度好的公司免交、、或者有什么方法可以讓擔保金退的更快一些呢?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海關征收風險擔保金是按照海關總署第168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第15條的規定執行.擔保金必須在手冊結案后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