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2742]
問題標題:企業搬遷事宜咨詢
問題內容:我司于8月份從金灣區三灶鎮搬到了紅旗鎮,請問我司現需要在海關辦理哪些手續?需要提供哪些資料?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你公司需到注冊地海關辦理注冊變更手續。
需要提交的資料:
1、填寫《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詳見拱北海關門戶網站下載中心);
2、已變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限內資企業和經營范圍有批發、零售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
3、已變更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已變更的《稅務登記證》(國稅稅務登記證,無國稅稅務登記證的企業提交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已變更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公安部門出具的新的報關專用章《印章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將報關專用章印模蓋在《印章備案證明》復印件上(企業變更企業名稱時提交);(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以上3-6項復印件二份)
7、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變更批文原件二份及復印件一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二份;(以上所指復印件,海關驗核原件,收取復印件)。咨詢電話:0756-816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