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593]
問題標題:一般貿易進口貨物退運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我司于09年07月,通過一般貿易申報進口一批墻紙原紙。已辦好海關通關手續并且已到工廠。后來經我司測試該批墻紙質量及型號未能符合我公司要求,經過與外國供應商接洽,達成協議,將該批墻紙由我司通過海關退回供應商,由供應商重新發另一個規格型號墻紙原紙到我司。請問:我司能否退運出口該貸物,該辦什么手續,提供什么資料。關稅怎樣處理。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請向原進口海關提出申請,原進口貨物退運出境用監管方式“其他”申報,外國供應商給予更換的與合同相符的貨物進境時,監管方式以“無代價抵償”向海關申報,申報進口無代價抵償貨物應提交的單證為:1.原進口貨物報關單;2.原進口貨物退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或者原進口貨物交由海關處理的貨物放棄處理證明;3.原進口貨物水況繳款書或者《征免稅證明》;4.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議;海關認為需要時,收發貨人還應提交具有自制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口貨物殘損、缺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