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357]
問題標題:贈送品
問題內容:關員:你好,我公司生產機器,出口時可以附送單車做為贈送品嗎?如何申報?要是不符合經營范圍內的不可以作為贈送品,那可以以公司的名義一般貿易報出嗎?還是找貿易公司以一般貿易報出?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根據《海關業務化標準化規范》關于監管方式適用范圍的說明,貴司出口機器隨附贈送的單車作為經貿活動中贈送的物品應以“其他免費提供的進出口貨物”(代碼:3339)申報。 2、若對外贈送的單車不在貴司的備案的經營范圍之內,建議委托有具相關資質的外貿公司作為經營單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