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6902]
問題標題:無代價抵償報關
問題內容:老師好:我們有一個客戶之前出口一批貨物到法國,收貨人反映有一部分有品質問題;現在發貨人重新發一批貨物過去(該批貨物不收貨款),用以抵償這部分有問題貨物,但是由于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費用較高,發貨人想放棄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請問如果原出口貨物不辦理退運進境的話,本次出口能否按無代價抵償報關? 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對于無代價抵償的貨物,原進出口貨物的退運應以“其他”的方式申報,之后提供的進出境貨物應以"無代價抵償"來報,具體的內容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第三章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