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4856]
問題標題:關于實驗器材能否免稅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您好!我是汕大醫學院的實驗員,我們實驗室向香港公司購買了一批實驗器材(咽拭紙,鼻拭紙和轉移液),是作為研究用途而不是商業用途,請問可以申請免稅嗎?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續?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汕頭海關
答:你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13號規定,若所詢實驗器材((咽拭紙,鼻拭紙和轉移液),屬“科學研究、教學和科技開發實驗中所需的試劑、生物中間體和制品、藥物、同位素等特殊專用材料”的,則可享受免稅優惠。請持商品具體資料及有關單證到我關“一站辦”辦理《征免稅證明》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