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666]
問題標題:什么情況下企業辦理加工貿易需要繳納海關風險抵押金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從事加工貿易業務多年,從來沒有違規違紀現象,工廠也是一直合作的工程,但現在辦理新手冊時被要求繳納海關風險抵押金,麻煩告知相關的規定,并且告知怎么做才能變成不用繳納此款的企業?多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根據你公司提供信息,經營企業或者加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可以在經營企業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保函后予以備案: (一)涉嫌走私、違規,已被海關立案調查、偵查,案件未審結的; (二)因為管理混亂被海關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內的。 經營企業或者加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海關有理由認為其存在較高監管風險的,可以比照前款規定辦理,并書面告知有關企業: (一)租賃廠房或者設備的; (二)首次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 (三)加工貿易手冊申請兩次或者兩次以上延期的; (四)辦理加工貿易異地備案的。具體情況請咨詢主管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