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042]
問題標題:報關企業注冊許可
問題內容:官員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報關企業注冊時注冊地址和辦公經營地址的要求?還有注冊時需要提供銀行對賬單嗎?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報關員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具備以下提交的企業可按海關要求辦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手續:1.具備境內企業法人資格條件;2.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50萬元;3.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4.報關員人數不少于5名;5.投資者、報關業務負責人、報關員無走私記錄;6.報關業務負責人具有五年以上從事對外貿易工作經驗或者報關工作經驗;7.無因走私違法行為被海關撤銷注冊登記許可記錄;8.有符合從事報關服務所必需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9.企業名稱中應當含有“報關”字樣(名稱中含有“國際貨運代理”字樣的除外);10.未曾在海關辦理過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報關企業注冊登記;11.海關監管所需要的其他條件。須提交以下文件:1.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申請書;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3.企業章程;4.出資證明文件復印件;5.所聘報關從業人員的《報關員資格證》復印件;6.從事報關服務業可行性研究報告;7.報關業務負責人工作簡歷;8.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租賃證明;9.其他與申請注冊登記許可相關的材料。申請人按照海關規定提交有關文件資料,其中規定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將正(副)本原件交海關驗核。其他未竟事宜請見http://qingdao.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5/tab41777/info2677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