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103]
問題標題:企業注冊經營內容
問題內容: 我公司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為:前置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為:聚丙烯的生產及銷售。 我公司現在想從國外進口生產聚丙烯的原料丙烯。需辦理海關報關注冊登記。請問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是否需要變化(是否需在營業執照上注明進口丙烯)。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辦理企業海關注冊登記須提交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遞交營業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限外商投資企業遞交);
(4)企業章程復印件(非企業法人免遞交);
(5)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6)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
(7)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8)《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9)其他與注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