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238]
問題標題:出口報關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想問問是不是從2011年1月1日開始,所有的樣品件都要一對一報關,填寫報關單,如果公司暫時沒有出口權,是不是可以找代理公司來辦理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33號(關于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監管有關事項)規定,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不論是否免費提供,均應由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由海關按規定審核驗放。此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實行。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