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868]
問題標題:關于轉制院所科教免稅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 我是北京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該院為北京市第二批科研院所轉制企業,并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稱號,2007年我院在海關辦理的《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登記表》,結束日期為2010.12.31.還能延續此政策嗎?我院現進口用于科研研究設備還能享受其他減免稅政策嗎?對于國家重點科研實驗室能否享受優惠政策?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1、轉制企業、重點實驗室都屬于科技開發機構政策,此政策2010年底到期,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此政策是否延期,尚無結論。2、可查閱下財關稅[2010]28號文,此文下發了科技重大專項政策,你院如果符合此文內容,可考慮按照文件內容向牽頭單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