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958]
問題標題:塑料衣架進口后未經任何加工和服裝一起出口的進口稅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接一個訂單,數量大概是十幾萬件的服裝,衣架是由國外客戶提供,我司生產完服裝后,掛上衣架,包裝后再出口出去,衣架是到國內未經任何加工,但出口時是和掛在衣服上,針對這種的情況,我司這部分衣架在國外寄過來后,我司進口清關用何種方式報關可以減免稅?可以用低值輔料進口?還是來料加工?盼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關于對外商提供的輔料管理問題的通知(署監【1996】120號), 一、對外商提供的進口輔料品種在規定范圍內(衣架屬于范圍內),且金額在5000美元以下的(含5000美元),由海關根據出口成品合同,核定輔料單耗用量,免辦手冊,不納入銀行保證金臺帳的管理范圍。口岸海關憑主管海關核定的合同驗放。主管海關對上述進口輔料按出口報關單進行核銷。 二、對超出上述規定范圍的品種或雖屬規定范圍內,但輔料合同金額超出5000美元的一律使用手冊管理,按銀行保證金臺帳規定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