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761]
問題標題:從日本郵寄手表入境
問題內容:你好,我在網上淘得一塊seiko的手表,郵件查詢發現停留在了送交海關的程序上,我的手表是買人家的收藏品的。當時發行的價格是2000元左右。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的單一貨品的價格算超出合理的價格嗎?如果需要叫稅金,那我需要怎樣的程序?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1000元人民幣),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手表的稅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