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520]
問題標題:箱殼是否可當原材料進口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中山皇冠皮件有限公司的,是專門做旅行箱的,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生產各款塑料手提箱及旅行箱包,各款布面手提箱及布面旅行箱、包。現有一個客人提供箱殼(膠粒做,不配套鋁框等其它配件),后由我公司裝配再加工成完整的一個旅行箱再出口,現在想問一下,這個箱殼我們是否可以以原材料備案進口?我公司有生產箱殼這么一個工序,而且還以箱殼作為半成品出過口。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可以,根據海關規定,加工貿易企業憑外經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批準證》辦理加工貿易手冊的備案手續,海關根據批準證上的原材料和成品內容備案相應的加工貿易手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