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5003]
問題標題:國外寄手機回來
問題內容:從日本寄了兩臺手機,一臺是iphone4 16G的,一臺是日本品牌(softbank)還有一件衣服,一條褲子,請問一下能否交稅領回?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chengbao:您好!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規定:個人寄自或寄往境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港澳臺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IPhone4手機價格已遠遠超過1000元的限值,且郵件中還有其他商品,不適用于海關規定中關于“雖然超過限值但單件物品不可分割”的例外條款。因此,您郵寄入境的上述物品按規定需退運或按一般貨物辦理進出口手續。請您按照海關發出的辦理手續通知書,到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福州市華林路259號)辦理相關手續。以上答復,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福州海關服務熱線0591-12360咨詢。謝謝您對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