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4336]
問題標題:艙單被占用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進口橡膠到港超過90天,報關員刷卡系統顯示“艙單被占用”,但此貨我司之前從未申報。正本提單在郵寄路途中,必須等到正本提單才能查明原因核注該艙單嗎?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報關員培訓答:根據《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必須在載運該批貨物的進境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海關申報。第15日起征收滯報金。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上述貨物超期三個月未報,現場海關艙單管理部門應該已經對其進行過相應處理。你司可直接與進境地海關艙單管理部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