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3215]
問題標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問題內容:您好: 我公司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2011年7月25日到期,證書上說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至海關辦理換證手續。我想咨詢一下,現在是否可以辦?都需要哪些材料?是直接到貴局青島海關辦嗎?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企業辦理換證手續時,應向注冊地海關企業管理部門提交如下單證: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遞交營業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限外商投資企業遞交); 4.《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5.《報關員情況登記表》(無報關員的免遞交); 6.《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