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229]
問題標題:異地報關
問題內容:你好,我們公司的海關注冊號是4690137011,注冊海關為海口海關,目前我們計劃委托廣州一家工廠生產,以我們公司自己的名義在廣州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需要在廣州海關辦理什么樣手續,另外,我們的報關專用章,是不是也需要在廣州海關備案,我們在海南外匯管理局申領的外匯核銷單是不是要備案到廣州海關?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rogerlwp: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7號)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后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各個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辦理本企業的報關業務。根據您所述,您公司已在海口海關注冊并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則無需另行備案。另外,外匯核銷單問題請咨詢外匯管理局。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