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292]
問題標題:監管期內減免稅設備怎樣辦理抵押、結轉、異地監管手續?
問題內容:監管期內減免稅設備怎樣辦理抵押、結轉、異地監管手續?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重慶海關
答: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現將您的問題回答如下:需向主管地海關作出申請,經主管地海關審核同意后,才能辦理相關手續。減免稅設備后續監管的需分別提交以下資料:如果是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需要提交:企業抵押貸款申請;抵押設備清單;向境內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應提供與貨物應繳稅款等值稅款保證金或境內金融機構稅款擔保或企業與銀行雙方簽定的有效抵押、貸款民事合同(協議);向境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應提供應繳稅款等值保證金或境內金融機構稅款擔保,以及企業與銀行雙方簽定的有效抵押、貸款民事合同(協議);《海關監管貨物抵押貸款協議》(一式三聯);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單證(固定資產帳,資產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