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429]
問題標題:無代價抵償退運及其再次進口(數量會多一部分)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2010年從美國采購兩批產品,其中兩批產品都是部分質量有問題,我們打算把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退回去,申請這部分產品做無代價抵償。因為這個產品今年還有再訂購的國外沒有發運,想一起退回去后,安排和退回去數量的產品一起發運。請問是否應該將退回去的做無代價抵償,新的一起發運的該如何申報?也就是同一批進來我們需要做兩份申報?對無代價抵償數量要求是怎樣的?非常感謝,盼復!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無代價抵償貨物是指進出口貨物在海關放行后,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原因,由進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者更換的與原貨物相同或者與合同規定相符的貨物。具體規定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三章 特殊進出口貨物稅款的征收 第一節 無代價抵償貨物相關規定。其它問題由于您表述不清,故無法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