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104]
問題標題:兩個部署決定的區別
問題內容:我查找了海關總署的歸類決定,有兩個決定很相像,但卻歸入不同的稅號,請海關老師指點一下它們和我上述商品的區別: (1) Z2006-1359 散熱器(微機用) 該商品主要用于微型機中的CPU散熱,經組裝而成。工作原理為利用熱導管將熱傳遞到銅、鋁等金屬材料制成的散熱片上,結合風扇將熱量散發出來。其中散熱風扇的作用是加快熱量的散發。 該商品主要起CPU散熱功能,其結構超出了《稅則》稅目84.14的商品范圍,且專用于微機,具有明顯的零件特征,根據《稅則》第十六類類注二的相關歸類原則,應歸入稅目84.73項下。該商品屬帶風扇的散熱器,通過散熱片將CPU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熱量導出,再通過風扇將熱量帶走。該商品符合《稅則》稅目84.73及其子目條文的描述,根據《稅則》歸類總規則一及六,應將其按稅目84.71所列機器的零件歸入稅則號列8473.3090。 (2)Z2006-0517 中央處理器降溫部件 CPU Cooler 中央處理器降溫部件(CPU Cooler),主要由導熱、散熱片和風扇組成,且為計算機專用。 中央處理器降溫部件主要由風扇和導熱、散熱片組成,并已裝配在一起,根據《稅則》第十六類類注二(一),應歸入稅則號列8414.5199。 我公司這次要出口的商品描述如下: 商品“微機用CPU散熱器”,牌子為COOLER MASTER,型號為DP6-8HDSA-X1-GP2,外形尺寸為長90mm×寬75mm×高79.5mm,技術參數:額定功率為12V,風扇轉速為4500轉/分,散熱方式為風冷散熱,外觀為帶鋁底座的軸流風扇。其主要由鋁合金制散熱器,軸流風扇,導熱膏,螺絲,螺桿,彈簧,O形扣,吸塑盤,帶端子接頭電源線等部件構成整體。其生產流程為:鋁合金制散熱器加工成型→螺柱穿彈簧→鉚O形扣→鎖風扇→刷導熱膏→蓋(吸塑)脆盤→貼條形碼→扣導風罩→檢驗→成品包裝出口。該商品是一種微機內CPU專用的風冷式散熱器。其工作原理為:把微機CPU貼在散熱器底部,通過導熱膏把CPU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熱量導出并迅速傳導到散熱鰭片上,再通過風扇把熱量帶走,以達到快速散熱的目的。 那我司的上述商品應該如何歸類?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建議歸入稅號8473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