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7890]
問題標題:新增進出口業務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之前沒有進出口權,現在因業務發展需要新增進出口業務,請問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進出口登記備案對公司名稱和經營范圍有要求嗎?需要重新變更名稱和經營范圍嗎?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你好!(一)注冊登記遞交單證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外商投資企業辦理注冊登記時,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非企業法人免提交); 4、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5、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 6、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7、《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8、其他與注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二)工作流程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遞交上述登記單證→注冊地海關依法對申請注冊登記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核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由注冊地海關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報關單位憑以辦理報關業務。 (三)、進出口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由工商部門負責審核,需要變更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的,只需經工商等部門審批后一個月內到海關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