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152]
問題標題:不予核準的補救手續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的知識產權備案于2011年7月15號被受理,8月15號被告知不予核準,原因是缺少專利權評價報告,我公司現已拿到專利權評價報告,應如何辦理補救手續呢?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備案管理是海關總署事權,不屬于北京海關業務范疇,因此建議您到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咨詢有關情況。您可以發電子郵件向海關總署咨詢,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專用郵箱:[email protected],傳真:010-6519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