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2907]
問題標題:EMS部分物品丟失
問題內容:您好,本人九月底從韓國寄了一個EMS包裹箱回山東臨沂老家,目前包裹箱已經收到。但是,由于我是近期才回家,發現包裹箱上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包裹之前重量是18公斤多、現在重量15公斤多,因為父母都不認識英語,所以我現在才知道包裹箱了少了東西。我是在韓國留學的學生,郵寄的都是自己用的個人物品,我現在能記起來的、少了的東西有:一個佳能單反相機鏡頭、一個佳能單反相機正版電池、一個三腳架和一盞臺燈,具體的還少了啥我也記不起來了,不知道你們能否提供一個詳細的清單。不知道我丟失的物品中有哪些是違反海關入境條例的?我還能不能拿回我的個人物品呢?如果需要補交關稅,需要交納多少?我的包裹郵件號碼是:EM096400308KR,我的手機號碼是15248360850,如有需要,麻煩您聯系我。期待您的答復,由衷的感謝,謝謝您!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國際郵件入境如需申報納稅,則入境地海關郵局辦事處會根據包裹單上的地址委托郵局向境內收件人寄送要求其到海關郵局辦事處辦理相應入境申報手續的通知。收件人或物品所有人在收到該通知單后應按其要求及時到海關辦理手續。鑒于您已經收到包裹,根據您所描述情況,推測屬未經過海關直接寄達收件人的情形。由于國際郵件經過環節較多,建議向承運人仔細核實相關環節。如須協助,請致電0532-829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