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2486]
問題標題:關于總署歸類決定Z2006-1300的問題咨詢
問題內容:商品描述:該感應信號器(防盜標簽)的主要材料構成:外表包塑料皮,內含三片金屬片,塑料皮背面涂有不干膠。這類標簽的工作原理一般為:標簽內置的為可以引起聲磁共振的特殊合金材料,標簽對其配套的檢測設備的發射信號能產生特定聲音共振干擾回饋。主要粘附于超市所出售的商品,起到防盜作用,該商品為一次性使用。歸類決定:由于其主要構成材料屬于鐵合金,根據《稅則》歸類總規則三(二),該商品按主要材料進行歸類,應歸入稅則號列7326.9090。咨詢問題:該商品內含三片金屬片,經查資料一般為兩片非晶體磁共振材料制成的共鳴器和一片軟磁性基片。個人該商品本身不能單獨使用,它必須配合商場內的電子防盜系統使用,應屬于第十六類電子防盜裝置的專用附件,根據《稅則》第十六類注釋二(二)的規定,可先考慮將其歸入8531.9010。妥否?請老師指導!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所提供的資料不足以確定歸類稅號,為了保證歸類的準確性,如需進一步咨詢,請帶好商品詳細資料(例如:規格型號,結構,狀態,圖片,用途等)到浦東海關陸家嘴西路153號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