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9443]
問題標題:區內與區外 來料加工問題
問題內容:我司是成都綜保區外的一家生產企業,目前想與綜保區區內的一家企業合作,由區內企業提供原材料到我司生產加工,完成后再送回區內企業,即來料加工。但是區內提供的原材料大部分是從境外進口未經區內實質性加工的料件。我想請問老師,這種情況的料件,我司能否以來料加工貿易的方式進口,加工半成品或成品再全部出口給區內企業。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成都海關
答:建議對上述情況可選取以下兩種方法處理:1、在綜保區海關辦理委外加工,是否可操作及如何請操作請向綜保區海關咨詢。2、區外加工企業與外商簽訂來料加工合同,開展區外來料加工,加工后將成品出口至綜保區。區外企業申報成品出口,區內企業申報料件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