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964]
問題標題:《海關法》中名詞的定義
問題內容:《海關法》第五十六條中“(四)規定數額以內的物品”和第五十七條中“特定地區、特定企業和特定用途”是否有具體的定義?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為方便進出境人員的合理需要,方便境內外居民相互表達情感的需要,法律授權海關可以對個人物品實行減免稅限額,比如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中就規定,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法律規定享受特定減免稅優惠的貨物都只能用于批準該貨物減免稅時海關審定的區域、企業或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