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977]
問題標題:保稅料件
問題內容:我公司多年前以進料加工的方式進口一批料件,塑料的,因時間太久,這批料沒法使用了,只能賣廢塑料;請問,這種事情,該如何辦理海關手續?還需要外經貿的批文或許可證嗎?具體怎么操作?當時進口時,貨值在600美元左右。請詳細告知如何辦理海關手續,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上述進口料件作為進料加工手冊項下的備案料件,對其進行內銷、退運、放棄或銷毀等任何處理,均應經過手冊備案部門的審批同意。建議你司在取得海關同意的基礎上根據海關做出的決定再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