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045]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貿易手冊備案
問題內容:我司開展水貂皮等皮草服裝類來料加工貿易生產,由于我司香港投資方承接國外客商訂單,根據不同客商提供不同規格,尺寸的皮張,發至我公司生產,成品復運出境,從中賺取加工費。由于進口料件、出口成品規格都是應不同客商要求,所以在備案時很難統一,請問這樣應該如何備案呢?必須每項不同規格的料件,和不同規格的成品都一一備案嗎?是否可以統一折合成“千克”備案,按海關監管要求,進口保稅料件全部轉化為成品復運出境?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按你所述情況,不能備案.由于備案時成品不能統一,海關難以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