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822]
問題標題:進出境物品修理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有一批液晶顯示板(9013803090)出現問題,現委托臺灣的一家公司為我司該批貨物進行修理。按照修理物品(1300)進行申報出口。需出境修理物品為我司在國內購買的顯示器的重要零部件,請問需要提供哪些資料?請問是否需要到商檢局或第三方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盼復。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簡要回答:申報手續同一般進出口手續,提供發票、裝箱單及所需監管證件等材料,具體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第三章第四節。凡屬《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列名的進出口貨物,海關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