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281]
問題標題:關于假發用纖維的歸類
問題內容:尊敬的青島海關領導,關于假發用纖維的問題請教如下,請于百忙之中賜教。 1.目前國內關于假發用纖維的歸類有2種說法,54024990(合成纖維長絲)和67030000(假發用其他紡織纖維)。是否兩種歸類都可采用? 2.某產品以聚氯乙烯為主要成分,成品為絲束狀,長度大于100M,細度約75分特,專用于假發原料。該產品應歸到5402還是6703? 3.如產品為其他人造纖維,絲束狀,長度大于100M,細度70分特,專用于假發原料,該纖維應歸類到6703還是5402?以上,請貴關于百忙之中給予答復。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6703項下貨物是指經梳理、稀疏、脫色或其他方法加工的人發;作假發及類似品用的羊毛、其他動物毛或其他紡織材料如下:除經簡單洗滌、清潔或按長度分揀(但未按發根和發梢整理)的人發及廢人發(品目05.01)以外,本品目包括經梳理或其他方法加工(例如,稀疏、脫色、染色、成波紋形或卷曲的人發)后用于制須發(例如,制造假發、卷發或假辮)或其他物品的人發。所稱“梳理”,包括將每根頭發按發根和發梢進行整理。本品目也包括用于制假發及類似品或玩偶頭發的羊毛、其他動物毛(例如,牦牛毛、安哥拉山羊毛、西藏山羊毛)及其他紡織材料(例如,化學纖維)。成團、成絲束狀或經紡前加工的羊毛、其他動物毛或其他紡織纖維應歸入第十一類。因你司提供的信息不詳細,不足以滿足海關歸類的要求,建議你司持相關樣品及產品說明、進出口合同到現場海關辦理預歸類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