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731]
問題標題:新靠船舶信息備案
問題內容:關員老師好, 有一條船第一次靠廣州新港,據說從2011年10月左右,新靠港船舶不需要船代進行申報了,請告知是否有相關條文, 若船代不進行申報,那么報關時船舶信息是由誰提供給海關信息系統?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robbiehu: 感謝您對廣州海關互聯網站的關注。關于您咨詢提出的問題,我關沒有取消船舶代理的申報要求,現我們依據海關對進出境船舶的申報及備案管理規定,答復如下: 一、如果第一次新靠港的船舶,已經在海關備案的,由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向口岸海關辦理進出境船舶申報。 二、海關對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申報管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2010〕196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2號)中,均有相關規定。 上述規定及詳情,請您登錄廣州海關或海關總署互聯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