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659]
問題標題:出口貿易中,成套設備分批出口如何辦理報關?按什么報?
問題內容:我司與國外鋼廠簽訂合同,我司負責為國外企業制作生產線,并負責安裝?,F在有個問題想咨詢一下海關,因施工場地空間有限及生產周期因素,不能一次將所有貨物發運到國外,要分多次發運,請問如何辦理報關?如果按整套設備的名字報可不可以?如果分批報工作量會非常大?請問如何處理?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第五條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應當按照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時貨物的實際狀態確定。以提前申報方式進出口的貨物,商品歸類應當按照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場所時的實際狀態確定。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總署規章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因此上述成套設備分批出口時應當按照成套設備實際報關時的狀態進行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