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063]
問題標題:關于補辦退稅聯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我司3月份在上海出口的貨物,當時因為受委托貨代(以下稱A公司)欠上家(以下稱B公司)錢,所有提單被B公司卡單.我司被迫向B公司交錢贖單(很多對應提單的運費早已經付給過A公司,而且贖單金額遠遠大于所有被扣提單對應的運費總額).現在提單已經拿到.但核銷單還全部在A公司.由于我司準備通過法律途徑在跟他們打官司.現在他們退單不給我們了.這樣我們碰到一個問題,就是退稅時間接近了,如果走完法律途徑,等完全處理完,退稅都過期了.現在我司已經在當地國稅部門辦理了未退稅證明.去海關4科辦理補辦退稅聯時,被4科以單子未遺失拒絕補辦.因為退稅金額比較大,損失不起,而我司確實已經提供了國稅部門的未退稅證明.所以請海關老師給些建議.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請與原退稅聯簽發地海關聯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