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128]
問題標題:混塑機的海關編碼
問題內容:你好,老師 由于第一次進口設備,國外出口時提供給司的海關編碼是8477一類,我對了中國的海關編碼為847780000未列名的橡膠或塑料加工機器,不過另外一個稅號8479820090,其他混合、攪拌、軋碎、研磨機器又有點相似,由于設備只能用于加工膠粉和液態塑化劑混合 ,不知是否用哪個, 其用途及工作原理如下 用途:高速混塑機主要專用于膠粉(如醋酸纖維素膠粉等)和液態塑化劑的混合,使塑膠原料充分混合均勻。原理:將膠粉和液態塑化劑通過截流裝置按配方比例加入混塑機中,經高速旋轉后,轉速可達220-650r/min. 原材料被加熱,同時膠粉充分吸收塑化劑,起物理作用,使膠粉和液態塑化劑充分混合均勻,達到理想混合程度。 望老師給個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對申報的進出口商品進行歸類、確定稅號是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義務,海關依法對申報的商品編碼進行審核。建議您查詢《進出口稅則》、聯系報關代理企業確定商品編碼或者在貨物實際進出口的45日前,持相關資料向直屬海關申請預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