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370]
問題標題:進口的減免稅貨物,再進行委托加工,是否需要向海關申請?
問題內容:A公司(中國企業)進口海關監管的減免稅貨物,進口后委托A公司的子公司(在同一監管地區)進行加工,加工后最終還是A公司自用,針對委托加工事宜,A公司是否需要事前向海關申請?如果需要申請但A公司未事前申請,是否會產生罰金或者需A公司補繳稅款?如果產生罰金,金額怎么計算?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長沙海關
答:您好,如果A公司的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應當向海關申請。不申請會對A公司進行處罰。具體罰金計算,您可以咨詢我關減免稅科,聯系電話0731-84781269,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