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465]
問題標題:關于椰子殼炭的歸類疑問
問題內容:尊敬的長官:您好! 我司隸屬河北邯鄲,要從印度尼西亞進口一種椰殼活性炭的半成品椰子殼炭,英文名稱是Coconut Shell Charcoal。 1.原料:椰子殼。 2.指標:含水分15%;灰分:≤5%;揮發分12-14%;顆粒度4-8mm。 3.用途:經過進一步加工成椰殼活性炭用于凈化水等。 4.我司在反復考量后將其歸入4402900090,咨詢貨代報關行等指出此產品從印度尼西亞,提供原產地證等,依據東盟貿易協定,進口無需交進口關稅。 5.請問這個歸類是否合適,如果合適,上述無需交進口關稅是否屬實。敬待您的答復,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對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確定商品編碼是收發貨人或代理人的義務,海關依法對申報貨物的商品編碼等進行審核。建議您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12年版),聯系報關代理企業確定商品編碼或者在貨物實際進出口的45日前,持相關資料向直屬海關申請預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