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和法律保護赴德培訓考察報告
為借鑒德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和法律保護的做法和經驗,2006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組織部分中央企業及地方國資委的有關負責同志,赴德國進行培訓和考察。期間,對德國企業知識產權國際背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企業專利戰略、產品侵權和專利保護、法律風險防范以及德國企業知識產權立法、司法、執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了系統了解。德國的許多做法和經驗,為我國進一步推進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啟示。
一、德國企業是推進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主體;近幾十年來,德國經濟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德國企業有效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不斷提升和保持其強大的市場競爭能力。進入二十一世紀,面對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德國政府更加致力于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形成了較為成熟的政府、企業、員工三位一體的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和法律保護體系,積極實施了以企業為主體、以專利為重點的知識產權戰略,打造了德國奔馳、寶馬、西門子、拜耳、巴斯夫等一大批世界頂級的跨國公司。
在德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過程中,德國企業尤其是大企業成為推進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主體。據介紹,2005年德國企業在德國專利局申請專利60222件,獲得授權的專20418件,其中13%的申請來自西門子公司、奔馳公司、羅博特?博世公司、Infineon技術公司等四家德國大企業。同期,德國企業申請的歐洲專利和國際專利,有2/3集中在德國10家大公司,德國中小型企業則申請較少,科研院所和大學的申請比例也只占6%。
為了在競爭中取勝,德國大企業高度重視知識產權投入。在2005年全球研發投入前十名企業中,德國奔馳公司以57.5億英鎊名列首位,西門子公司、大眾公司也名列前茅。還如德國拜耳(Bayer)公司2005年重點用于生物和新材料開發的科研費用達18億歐元。 據了解,德國企業積極推動知識產權工作主要來源于以下三大動力:一是在技術上領先的需要。德國企業普遍認為,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首先要在產品技術上取得領先優勢,只有不斷致力于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二是其產品占領市場的需要。德國企業十分注重專利技術開發與應用,注重產品不斷改進,將專利技術及時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許多擁有尖端技術的企業往往采用申請專利的方式占領市場。三是應對競爭對手的需要。德國企業通過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防止發明者把機密泄漏給競爭對手,從而被競爭對手模仿。同時,他們也密切關注競爭對手在產品技術上的發展,尋找競爭對手的技術空擋。
總之,德國企業普遍重視知識產權工作是著眼于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他們將知識產權戰略作為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的重點加以制定和實施,其高層次和高水平的運作有效地推動了德國整個國家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
二、德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得到國家強有力的支持 德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有效開展,有賴于國家在知識產權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強有力的支持。
(一)知識產權立法的支持 德國具有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包括《專利法》、《外觀設計法》、《實用新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雇員發明法》等。作為歐盟成員國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歐盟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知識產權的主要條約和協議也適用于德國。
德國十分注重根據本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企業特點制定和調整相關法律。他們善于針對本國的強勢領域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同時不急于對弱勢領域給予知識產權保護。例如,德國擁有世界一流的制藥工業,于是他們實施了對藥品的專利保護期限在20年基礎上延長5年的規定;而考慮到本國軟件業和商業方法上與美國的差距,他們不盲從美國,至今對計算機程序和商業方法不給予專利保護。
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德國實行了適用于小發明創造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制度。另外,德國《專利法》還規定了發明專利實際審查請求提出期限為7年,由于該期限長于歐洲專利公約的規定,因而有利于德國企業根據申請專利的產業化進程和前景,確定最佳的專利申請和市場保護策略。
德國從立法入手促進企業技術創新,還集中體現在《雇員發明法》的制定和實施。企業雇員與企業之間在發明權屬方面的矛盾糾紛處理歷來是世界各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大難題。德國《雇員發明法》有效地解決了這一矛盾。該法界定了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規范了企業和雇員在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應用及收益方面的責任、義務和補償方法。該法明確規定,企業雇員有了發明(不論職務發明還是個人發明)首先應依法告知企業,
如果雇員認為發明屬于個人發明,則企業有2個月的異議期。對于雇員報告的發明,企業有權選擇是否申請專利。如果企業選擇申請專利,則要給予雇員以一定比例的補償(補償標準由國家統一規定)。正是基于《雇員發明法》的實施,德國企業內部形成了企業和雇員雙贏的創新推進機制。德國每年專利申請的90%是企業、研發機構的雇員發明,德國每百萬職工創造的專利數名列世界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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