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407]
問題標題:關于海關商品預歸類申請
問題內容:你好,我公司今年欲出口2-氯-4-硝基咪唑1-5噸,2013-2015年欲出口100-200噸。由于這個產品2-氯-4-硝基咪唑(CAS:57531-37-0)還沒有該產品的出口監管條件,而且此產品可廣泛用于炸藥和推進劑。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幫我查下這個產品是不是真的沒有歸類進去,因為我網站上都查不到此產品的編碼。如果已經歸類進去了,可否告知HS編碼。如果未進行過歸類,請告知我應準備的歸類材料。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你好!根據規定,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海關要求如實、準確申報其進出口貨物的商品名稱、規格型號等,并且對其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確定相應的商品編碼。如果確實無法確定商品歸類編碼,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經營單位,可以在貨物實際進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屬海關申請就其擬進出口的貨物預先進行商品歸類;申請人申請預歸類的,應當填寫并且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預歸類申請表》;預歸類申請應當向擬實際進出口貨物所在地的直屬海關提出。相關內容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58號),該規定可在海關總署網站上查閱。以上答復,如有疑問,歡迎撥打海關服務熱線0591-12360。感謝你對海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