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1686]
問題標題:海關監管倉庫
問題內容:公司準備申報海關監管倉庫,請問除了需要經過海關審核外,還需要其他機構的審核么?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哈爾濱海關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171號令的有關規定,申請設立海關監管場所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二、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300萬元;三、具有專門儲存貨物的營業場所,擁有營業場所的土地使用權。租賃他人土地、場所經營的,租期不得少于5年;四、經營夜氣體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等特殊許可貨物倉儲的,應當持有特殊經營許可批件。 申請企業應當向海關提交以下書面材料:一、《海關監管場所注冊登記申請書》;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五、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復印件;六、存放夜、氣體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等特殊許可貨物的,應當提供特殊經營許可批件的復印件;七、場所平面圖和建筑設計圖, 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海關驗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