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339]
問題標題:內銷
問題內容: 翼升電腦屏幕廠為生產電腦屏幕內銷,通過四通外貿公司向法國定購了110噸鋼材、60噸粒子、30噸鹽酸,并委托海河報關公司辦理手續。 鋼材進口后,經檢驗只到貨95噸,而且其中有6噸與合同規定的質量不符。與法方商人協商后,法商答應退還21噸鋼材的貨款,并沒要求退運6噸質量不符的鋼材。 作為海河公司的報關員,應當辦理哪些手續?(注:國家臨時決定,法國產的PVC粒子暫不準進口)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如相關貨物已辦結海關手續,無需再到海關辦理其他手續。如貨物需按“無代價抵償”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現將無代價抵償貨物有關管理摘錄如下:第三十一條 納稅義務人申報進口無代價抵償貨物,應當提交下列單證: (一)原進口貨物報關單; (二)原進口貨物退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或者原進口貨物交由海關處理的貨物放棄處理證明; (三)原進口貨物稅款繳款書或者《征免稅證明》; (四)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議。 因原進口貨物短少而進口無代價抵償貨物,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二)項所列單證。 海關認為需要時,納稅義務人還應當提交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口貨物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第三十二條 納稅義務人申報出口無代價抵償貨物,應當提交下列單證: (一)原出口貨物報關單; (二)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的進口報關單; (三)原出口貨物稅款繳款書或者《征免稅證明》; (四)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