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3837]
問題標題:總公司與分公司內部結算行為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總公司A(有獨立法人)下設分公司B(無獨立法人,但實現財務相對獨立核算且已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運執照),現以總公司A名義為分公司B進口重裝免稅的進口件,交由B進行生產銷售,請問總公司A與分公司B之間內部開票進行進口件的結算屬于轉讓、移作他用行為嗎?盼老師予以專業指點,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下設分公司B(無獨立法人,但實現財務相對獨立核算且已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運執照),這種情況已經說明B公司為獨立的法人了,所有的減免稅的執行均要已自己的名義,具體的可以執行B公司的注冊的主管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