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總公司與分公司的結算行為[173838]
問題編號:[173838]
問題標題:總公司與分公司的結算行為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總公司A(有獨立法人)下設分公司B(無獨立法人,但實現財務相對獨立核算且已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運執照),現以總公司A名義為分公司B進口重大技術裝備的進口件,并交由B進行生產和銷售,請問總公司A與分公司B之間內部開票進行進口件的結算屬于轉讓、移作他用行為嗎?盼老師予以專業指點,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相關規定,請見173602問題號的答復。如免表申請人為A公司,則設備使用人亦應為A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