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6542]
問題標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不適合加工的原料出口,如何備案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您好!我公司常年從事加工貿易產品加工,對于我們在加工過程中挑選出不適合加工的原料,客戶要求重新包裝后再發給客戶(或者要求簡單加工比如只挑選規格等),這樣的業務如何辦理備案?用料件復出可以嗎?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 加工貿易料件復出是指來料加工、進料加工進口的保稅料件因品質、規格等原因退運,以及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剩余料件、邊角料、廢料退運出境。來料加工料件復出監管方式代碼“0265”,簡稱“來料料件復出”。來料加工邊角料復出監管方式代碼“0865”,簡稱“來料邊角料復出”。進料加工料件復出監管方式代碼“0664”,簡稱“進料料件復出”。進料加工邊角料復出監管方式代碼“0864”,簡稱“進料邊角料復出”。鑒于你司未提供詳情,建議具體以現場海關的決定為準。或致電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