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6124]
問題標題:委托加工與外發加工的區別?
問題內容: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第三條對“外發加工”進行了定義,沒有對“委托加工”進行定義,但第十二條中使用了“委托加工”的詞語。請問,加工貿易中,“委托加工”與“外發加工”的主要區別是什么?謝謝答復!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規定,加工企業,是指接受經營企業委托,負責對進口料件進行加工或者裝配,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以及由經營企業設立的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實行相對獨立核算并已經辦理工商營業證(執照)的工廠。外發加工,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因受自身生產工序限制,經海關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委托承攬企業對加工貿易貨物的某道工序進行加工,在規定期限內將加工后的產品運回本企業并最終復出口的行為。因此,委托加工是經營企業與加工廠之間的委托協作關系,共同承擔納稅義務。外發加工涉及承攬企業,且加工成品需運回本企業方可復出口。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