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663]
問題標題:“裝備企業”減免增值稅、關稅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煤機生產性企業,依據財關稅[2012]14號文,進口部分物資可享受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關稅。由于免征增值時不能取得海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導致銷售環節不但繳納大量增值稅,還需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免征增值稅反而加大了企業稅收負擔。請問:我公司能否在海關只申請免關稅,不申請免增值稅。對此海關總署有沒有相關文件。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請登陸北京海關互聯網站,進入“業務服務”欄目的“減免稅辦理情況查詢”,點擊“總關互聯網查詢”,了解減免稅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備齊相關材料向關稅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